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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兩制」白皮書只是重申管治概念 (張華峰) – 評論文章

今日暫且放下股票不談,討論一下近來最熱門的政治話題。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上周公布《「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下稱「白皮書」),當中闡明了中央擁有對香港特區的全面管治權、監督權及釋法權,香港享有的高度自治權並非完全自治,不存在「剩餘權力」,而普選制度必須符合國家主權及安全,特首必須由愛國愛港人士出任。「白皮書」發布後,有媒體將焦點落於中央對香港擁有全面的管治權,更因此詮釋為中央正計劃收窄「一國兩制」。
 
「兩制」建基於「一國」之上
 
大家若果真的有這個想法,那就落入了有心人士設下的「誤區」。在此時公布「白皮書」,明顯地中央是看到近期香港社會在政改問題、經濟社會發展上存有不正確的觀點,因而重新講述「一國兩制」這個概念;在我看來,中央在「一國兩制」的看法並沒有改變。

「一國兩制」,「兩制」是建基於「一國」之上,這是毫無疑問、大家都必要認同的概念。如果不是「一國」的話,那就毋須要有「兩制」,因此特區內所有的人都必須要尊重「一國」。而所謂「兩制」,就是香港特區政府在獲得中央授予管治權後,可以運用權力去管治香港。我想特別提出,中央授予的管治權,並不等同「全面自治」,特區政府在運用權力的時候,仍需要考慮「一國」,不能做出違背「一國」的事。《基本法》亦有明文寫到「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中央對香港擁有全面的管治權」並非甚麼新事物。
 
切勿以身試法
 
有人認為,中央政府在此時發布「白皮書」,是向企圖發動「佔中」癱瘓香港金融中心的團體發出警告。我不認為中央會這樣勞師動眾來抨擊「佔中」活動,因為任何違法的行為,在法理、情理上都沒有立足點,這些團體以違法行為企圖向中央及特區政府施壓,以達致他們的政治訴求,最後必不得逞。

正如近兩周發生的「佔領立法會」事件之中,一小撮激進份子的所作所為,就已經將「和平、理性」變得「暴力、違法」,這樣怎可能讓社會大眾容忍呢?我記得政府早年已經有宣傳片叫市民「切勿以身試法」,特別是年青人,萬一犯法而留有案底,將會大大影響他們的前途;包括難以投考公務員、甚至連做專業人士的資格也會失去。不過,我相信廣大市民都是奉公守法的良民,「佔中」肯定是失敗告終!

(刊於  經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