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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兩制」下普選特首的一軌兩特徵 (林健鋒) – 評論文章

2017 年特首普選的方式引起社會巨大爭議,中央為候選人資格定下「愛國愛港」的政治底線,並表明不接受跟中央對抗的人當特首,這說法被指不夠民主,是有意排除一切泛民人士參選。首先,香港的特首普選是一個城市的普選,不是一個國家元首的普選。

「一國兩制」雖然確認香港最終一人一票選出行政長官的權利,但是沒有表示香港可以選出一個對抗甚或曾有企圖或主張推翻一國管治政權的行政長官。

正如美國州長選舉,美國五十州各有不同法律、經濟形態、習俗,但州長不可反對聯邦政府;美國憲法保障國民享有宗教自由,但美鈔上卻印有「In God We Trust」,說明耶教文化在美國根深蒂固。猶他州可以選出信奉摩門教的州長、東岸的麻省可以選出基督教徒州長、懷俄明州可以選出羅馬天主教徒州長,但是我們迄今仍未看到美國選出一個信奉伊斯蘭教或佛教的州長。

以上僅是比喻,說明人人視為世上最民主、宗教信仰最自由的國家,也有一個無形的「體統」。當然,美國憲法沒有說明美國總統不可以是回教徒或佛教徒,但她二百年來都沒曾偏離「In God We Trust」的體統,無論怎樣民主,信仰另類的候選人也無法進入某種門檻。

其次是「一人一票」的問題。綜觀世上一些視為民主程度較高的國家,包括美國和英國,也沒有一人一票直選總統或首相的方式。美國總統候選人由黨內選舉團員初選提名,甚至民主黨與共和黨的初選方式也不同,民主黨以黨內選舉團員比例代表制產生總統候選人,共和黨以單票超過多數制;美國並不是由五百萬或一千萬公民繞過兩大政黨直接投票提名。

在英國,國家元首是世襲制,議會分為上下議院,上議院並非由選舉產生,而是世襲委任制,下議院則由地區直選產生,再由下議院內的最大多數黨組成內閣,最大多數黨的黨魁就會成為首相。換言之,不論英國的國家元首或首相,皆不是由國民一人一票直選產生。

香港2017 年的特首普選有兩大基本特徵,港人不可以忘記:一、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主權涵蓋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中華人民共和國由共產黨領導;中央不要求香港特首是共產黨員,不行社會主義制度,但香港不可以僭越中國的主權。

二、2017 年特首普選,早於2020 年立法會普選,也就是說,2017 年的特首,並不以由任何曾輪候執政的成熟政黨,用類似美國民主黨和共和黨或英國保守黨和工黨那樣各自的預選方式提名為候選人。

香港只有七百萬人口,大小政黨繁多,成立一個政黨,十分自由,以社團方式註冊即可。香港從來沒有過執政黨,理論上,如果沒有某些預選機制,2017 年可以出現無上限數目的特首候選人。

至於負責提名特首候選人的提名委員會日後如何組成、提名委員會如何在《基本法》框架下,按照民主程序提名產生若干名候選人,這兩點社會人士應該聚焦討論。

(刊於 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