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156日公平公開審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裁定2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1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立,司法機構網頁近日顯示,該案將於2月9日上午判刑。
黎智英蓄意亂港多年,惡行昭彰。其創辦的《壹週刊》及《蘋果日報》,長年累月製作假新聞,早於1998年就炮製「陳健康事件」,帶頭掀起造假歪風,破壞香港正常傳媒生態,並經常以虛假、片面、武斷及煽惑字句傳播資訊,居心叵測!
作為亂港頭目,黎智英勾結外力,長期挑撥離間,分化港人。黎智英支持非法佔中,又煽動黑暴,更親身「求美乞憐」,要求美西方政客制裁香港,圖謀打壓中國,種種惡行令人不齒!
黎智英賣港禍港,濫用公權,假借所謂「新聞自由」,荼毒一代人,對香港造成深遠禍害。香港各界必須引以為鑑,認清事實,堅決向一切反中亂港團夥說不,不容外部勢力指手畫腳!
國安家安,只有堅定維護國家安全,香港才有長期安定繁榮,繼續發光發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