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全票通過修訂《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從國家層面為填補香港選舉漏洞、維護國家安全、終結香港政治亂象、落實「愛國者治港」提供不可挑戰的法律依據和制度保障。相信主流民意都希望社會能夠重回政通人和、聚焦發展的穩定局面。
回歸以來,中央政府堅定不移按照《基本法》以及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有關決定,真心誠意推動香港民主制度循序漸進向前發展,最大程度保障廣大港人行使民主權利。然而,香港近年深陷泛政治化泥沼中,嚴重衝擊社會穩定,導致各深層次問題未能有效解決。不少市民對嚴重的政治對立和亂象痛心不已。國家層面構建符合香港實際情況、具香港特色的新民主選舉制度,目的是保障民主制度更健康、更順利地向前發展,讓香港盡快走出「政治泥沼」,讓社會重回發展正軌。相信主流社會和大多數市民會歡迎和支持。
完善後的選舉制度充份體現均衡參與的原則,選委會、立法會規模大幅擴大,涵蓋社會更多界別、更多階層代表,民意代表性明顯增強,更廣泛代表社會整體利益,亦有利於往後政策制訂過程中吸納各界意見。中央對香港選舉制度作總體規劃設計,為香港發展優質民主、實現良政善治提供了制度保障,有利於消除危害國家安全的風險,讓更多德才兼備的賢能愛國者通過選舉參與香港的管治,提升香港管治效能。
香港經濟連續兩年負增長,社會逼切希望盡快走出衰退低谷,重拾增長。隨著社會逐步回復穩定,我們應將精力和熱情投入建設,集中精力發展經濟、改善民生,從根本上解決社會深層次問題。開啟良政善治新篇章,香港未來發展將更有保障。
(刊於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