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吹哨者所引起的軒然大波(龐朝輝) – 評論文章

今年2月有末期胰腺癌女病人在將軍澳醫院內接受「內窺鏡超聲波穿刺」手術後,因併發症離世。病人家屬其後接獲由兩位醫生所發的匿名信及電話,內含多份病人詳細病歷,並對操刀醫生提出多項指控,籲家屬追究。該醫院早前已成立工作小組並作出審視,結果顯示個案為「已知併發症」,不涉及醫生「個人失誤」,個案也已交死因庭跟進。兩名醫生涉不誠實意圖取用電腦罪名被捕。

公立醫院在面對涉及人命傷亡的醫療事故時,會啟動一套多層的調查機制。所有嚴重醫療事件必須在24小時內透過「醫療事故呈報系統」向上級通報,並提交初步報告。醫院可成立專案小組,透過系統性回顧如病歷、操作流程、人員配置等,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與深層系統缺陷,而最終報告需提交醫院管理層及醫管局。醫管局也可就個別事件成立「嚴重事件調查委員會」或「獨立調查委員會」作較完整調查報告及提供改善方法。若死亡原因不明或涉及醫療失誤,死因庭可召開「死因研訊」,裁定死因並建議預防措施。若涉及醫生專業失德,患者或家屬可投訴至醫務委員會,啟動紀律聆訊。

但醫管局各職級要做到完全開誠布公的職場文化並不容易,多層監察機制亦有漏網之魚,「吹哨者」有其角色反映事實真相,發揮制衡作用。但是次事件和一般吹哨不同,一方面難以證明吹哨人的陳述是否誇大、虛假或基於事實推斷,也難以知道「吹哨者」是否有足夠醫療水平作出這樣的批評,其吹哨幕後的企圖是否涉及私人恩怨更是無所得知。醫生或專業人士有其背後纍纍的專業責任,作出這樣的批評往往要付出代價。

刊於東方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