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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發展區域專業服務中心 (盧偉國) – 評論文章

立法會剛剛通過了本人動議的一項議案,主旨是促請特區政府因時制宜,制訂配套的政策及措施,發展香港成為區域專業服務中心。香港最獨特的優勢,是實施「一國兩制」,對參與國家發展有「近水樓台」之利,能夠搭建不同的合作平台,例如集資融資平台、高端專業服務平台、新興產業平台、商貿促進平台,自然亦包括高端專業服務平台,這是我們發展香港成為區域專業服務中心的潛在優勢,簡言之,即配合國家所需,發揮香港所長。

所謂「因時制宜」,時就是「時勢」,當前最顯著的時勢,莫過於把握國家提出國內、國際「雙循環」策略帶來的機遇,特別是配合共建「一帶一路」和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以及由此衍生的對專業服務的殷切需求。國家在今年3月公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當中第十章第三節是關於「深化服務領域改革開放」,內容包括進一步放寬市場准入,完善支援服務業發展的政策體系,創新適應服務新模式和產業融合發展需要的土地、財稅、金融、價格等政策,健全服務品質標準體系,鼓勵從業人員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和鑒定等。我認為這些具體表述亦為本港專業服務的未來發展帶來啟示,讓我們明白到未來既有巨大的發展機遇,又面臨種種的挑戰。

毫無疑問,要將香港發展成為區域專業服務中心的各項潛在優勢,轉化為實實在在的發展機遇,有賴於社會各界創新思維,制訂適宜的政策及措施,較為重要的有以下幾點:

積極落實CEPA協議

首先,特區政府應與大灣區內地城市的政府部門和業界合作,積極落實2020年6月實施的CEPA服務貿易修訂協議,推動在大灣區先行先試,促進內地放寬市場准入,將更多的香港專業界別及企業納入互認範圍,以及放寬香港企業和專業人士參與內地建設工程項目的限制,將「先行先試」範圍由廣東延伸到其他地區,在基礎設施、產業投資、創新科技、環境保護、檢測認證、仲裁服務等領域深化合作,以及爭取讓港企獲得與內地企業相同的政策和財政支持。

其次,特區政府應該與大灣區內地城市的政府部門群策群力,完善支援服務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促進大灣區互通共融與創新,發揮集聚效應,並就各種體制障礙和區劃限制,設法打通經脈,在行業對接、資訊溝通、資源配置等方面加強協調,以專業化、法治化和國際化促進三地專業服務業融合發展,達至資源分享和優勢互補。

擴大專業互認範圍

當局也需致力擴大專業互認的範圍,攜手推廣專業服務品牌,一方面爭取擴大香港及內地的專業資格及企業資質互認的範圍,包括統一大灣區的工程標準,並向國家商務部爭取給予香港工程顧問諮詢企業及承建商在內地提供從工程策劃至竣工的服務;同時,兩地可聯手促進「綠色建築標識」等標準體系的國際認可,以及推動本港公司與內地企業聯合競投國家級和「一帶一路」跨國大型項目。

此外,特區政府應推動建立大灣區專業服務人才互動的高效機制,並充實大灣區青年人才庫。一方面,可推廣「大灣區人才卡」、「專業人士通行證」等,並在稅收、出入境通關、執業限制等多個方面消除壁壘,促進專業人士在粵港澳的充分流動。同時,致力拓展「一試三證」的範圍,即通過一次考試可獲得國家職業資格認證、港澳認證及國際認證,推廣相關培訓和考核。本人再次促請特區政府設立「青年專業發展基金」,資助青年報讀專業課程及考取專業資格,包括在大灣區內地城市的執業資格。

澳門特區政府5月4日宣布設立「融入國家發展工作委員會」,以統籌澳門參與助力國家「一帶一路」建設和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短、中、長期的總體設計及工作部署,由澳門特區行政長官擔任主席,成員包括相關主要官員。我認為,這非常值得香港特區政府參考,並以新思維和新視野,制訂政策措施,促進區內的人流、物流、資金流、資訊流和服務流,為本港工商專業界和各類專業人才開拓更大的發展空間,並為新一代提供更多向上流動的機遇!

(刊於文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