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七月一日,國家主席習近平出席慶祝香港回歸祖國25周年大會暨香港特區第六屆政府就職典禮,並發表重要講話。習主席的重要講話,對於推動香港大步邁向由治及興的新發展階段,具有重大指示意義。香港要做到「四個必須」,落實好「四點希望」,不斷完善「愛國者治港」的制度機制,開創新局面。
「愛國者治港」是重中之重
習主席在講話中指出,「『一國兩制』是經過實踐反覆檢驗了的,符合國家、民族根本利益,符合香港、澳門根本利益,得到14億多祖國人民鼎力支持,得到香港、澳門居民一致擁護,也得到國際社會普遍贊同。這樣的好制度,沒有任何理由改變,必須長期堅持!」這番振奮人心的講話,正是國家在香港回歸祖國25周年送給香港的最大禮物。
推動「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香港要做到「四個必須」:必須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必須堅持中央全面管治權和保障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相統一、必須落實「愛國者治港」、必須保持香港的獨特地位和優勢。這「四個必須」是香港「一國兩制」實踐的根本遵循。
其中在「必須落實『愛國者治港』」方面,習主席特別強調「政權必須掌握在愛國者手中……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一個地區的人民會允許不愛國甚至賣國、叛國的勢力和人物掌握政權」。這與1984年6月鄧小平會見香港代表團時所說「愛國者的標準是,尊重自己民族,誠心誠意擁護祖國恢復行使對香港的主權,不損害香港的繁榮和穩定。只要具備這些條件,不管他們相信資本主義,還是相信封建主義……都是愛國者」一脈相承。
今天我們談「愛國者治港」,不僅是指國家領導人在講話中的要求,而是有清晰的法律依據,由憲法、基本法以至《宣誓及聲明條例》及《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等都作出了清晰法律規定。
香港基本法第44條及第71條對行政長官與立法會主席的國籍、居留權及居住年期的要求是相同的,一定要在外國沒有居留權,在香港連續居住滿20年的中國公民擔任。要求很清楚,除了必須效忠外,擔任特首等重要崗位的人員,必須很清楚香港的民情文化,在香港持續居住滿20年是一個很基本的要求。
至於司法機構,中央政府對香港給予最大的包容度,基本法第90條只要求終審法院及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是在外國沒有居留權的中國公民,對於其他法官並沒有國籍要求。但筆者認為不論本地或外地法官,接受任命的法官都必須宣誓謹守維護香港法治,維護司法公正,維護「一國兩制」及基本法,堅持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一部分,同時維護好香港憲制秩序,包括香港國安法的實施。
在行政方面,除行政長官外,基本法第101條亦列明以下職級的官員必須由在外國無居留權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各司司長、副司長,各局局長,廉政專員,審計署署長,警務處處長,入境處處長,海關關長。第101條並沒有居住年期的要求,但在基本法第61條則規定,香港的「主要官員」必須在香港持續居住滿15年,在外國並沒有居留權的中國公民。
基本法為何要求有些政府職位必須是沒有外國居留權的中國公民?那就是要確保有關官員沒有雙重效忠的問題,此外,某些職位則除了國籍要求,亦加上居住香港年期要求,以確保其對香港要非常熟悉及有歸屬感,此乃確保有關人士符合「愛國者」的要求。
在完善選舉制度之後,行政立法的關係也作出了明顯的變化,從以往對抗性的議會政治轉化為良性互動、議政性的立法會。行政立法同是管治團隊的重要組成部分,只是崗位功能有所不同而已。
發揮行政主導應有優勢
香港回歸祖國的前二十多年,行政主導一直未有充分發揮,且立法會被一大批反中亂港分子滲透,令行政立法無法發揮真正的良性互動。今天經過完善選舉制度之後,立法會的選舉及組成能充分體現「愛國者治港」的特色:各行各業各界不同專長的愛國者,能透過新制度加入立法會,取代攬炒派。立法會一洗頹風,邁向高質量及高效的議政風氣,包括近日正在審議的區議會改革方案,令區議會也可真正回到基本法第97條的立法原意,回復地區治理諮詢組織的功能,真正為民生拚勁。區議會改革後也能充分發揮行政主導的優勢,有政務司司長領導,其副司長專責督促地區前線部門,由民政專員親自擔任區議會主席,亦由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親自監督區議員是否真正勤奮盡責,這些改革都是要令香港發揮行政主導應有的優勢。
現在是香港邁向由治及興的關鍵期,也是香港實現新飛躍的關鍵期。習主席對香港特區政府團結帶領社會各界實現良政善治、建設美好香港提出了「四點希望」:着力提高治理水平、不斷增強發展動能、切實排解民生憂難、共同維護和諧穩定。
如何令香港邁向由治及興,是國家給予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時代考卷。如何令行政立法良性互動,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及完善選舉工程之後,繼續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維護國家安全及達至良政善治,是香港從政者的重要責任和任務。
本人相信,在香港的愛國者隊伍不斷擴大的情況下,香港一定會不負國家所託,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過程中,充分發揮「一國兩制」的優勢,作出特別行政區應有的貢獻。
刊於大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