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當今多元化思潮湧動的社會背景下,婚姻制度的定義與性別多元化(即不清晰界定自己是男性或女性)的議題,引發廣泛的關注與爭論。藉此機會,我想就2025年2月12日立法會大會,何君堯議員提出的維護「一夫一妻、一男一女」婚姻制度的議案,分享我對婚姻制度的理解。我堅信,維護這一婚姻制度,不僅是對我國家庭文化的承續,更有利社會和諧穩定。
傳統婚姻制度面臨挑戰
婚姻制度是人類文明進程中的一個重要里程碑,其核心作用在於確立兩性關係的範疇,確保家庭結構的穩固,並為子女的健康成長奠定一個溫馨的基礎。「一夫一妻、一男一女」的婚姻模式在人類歷史發展中佔據主流地位,這並非偶然,而是因為其符合人類社會的發展規律和基本倫理。
在當今快速變化的時代,婚姻制度不僅是個人情感的紐帶,更是維繫社會穩定的基石。婚姻促使家庭單位的形成,為子女的培育提供沃土,從而確保人類社會的延續與繁榮。一旦婚姻制度的根基被撼動,家庭的穩定性會受衝擊,進而威脅到整個社會的運行秩序。
作為法律的制定者,立法會應當明確表態,堅定維護這一婚姻制度。現行的婚姻制度以「一夫一妻、一男一女」為基石,這既符合香港社會的主流價值取向,也是法律條文明確規定的內容。然而,近年隨着所謂性別多元化(LGBTQ)群體的興起,有關性別多元化的議題在香港引發激烈討論。
例如,在2014年因法庭在W變性人案中,指示政府要修訂《婚姻條例》。立法會就變性人的性別登記問題進行了激烈的辯論,最終在立法會以40比11被否決。2018年,有時任議員提出的同志伴侶平權議案也引發社會的激烈討論,當年本人提出修正案,強調任何平權都不能動搖「一夫一妻、一男一女」制度,最後議案被否決。
性別多元化衝擊傳統價值觀
近年,性別認同的模糊化確實帶來一系列社會問題。在歐美國家,未經手術的男性被允許進入女性衛生間,這不僅侵犯了女性的私密空間,也留下安全風險。在一些校園內,由於「性別友善廁所」等概念的推廣,使那些清晰自己性別的普羅大眾被標籤為「不友善」。
這種標籤化現象不僅加劇社會分裂,還催生所謂的「逆向歧視」。例如,在英國,幾十所中學因擔心被一些支持性別多元化的人投訴而禁止女生穿着校服裙裝;在美國,有女同學因見到未做變性手術的男性進入女廁,本能反應大叫,卻被指責為歧視。這些案例說明,性別多元化在某些情況下已經超越了平等的範疇,對言論自由與個人信仰造成威脅。
值得注意的是,西方國家近年也在對是否過度縱容性別多元化運動進行深刻反思。美國新任總統特朗普多次公開表達對性別多元化政策的質疑。不少西方家長例如馬斯克,曾公開表示自己成為性別多元化運動的受害者。香港是否還應被這種擾亂男女觀念、破壞傳統婚姻價值的偽西方價值觀牽着鼻子走?
面對性別多元化這種偽西方價值觀對年輕人及社會倫理價值的衝擊,香港必須清醒。國際化並不是要否定中國優秀文化及價值觀。美國在出現嚴重社會亂象後,亦開始維護「一夫一妻、一男一女」的婚姻價值,知道婚姻制度作為社會的基石,其穩定性不容動搖。
可向法院申請暫緩立法
終審法院在2023年「岑子杰訴律政司司長」一案中的裁決,要求特區政府在兩年內制定有關民事結合的相關法律,這一決定無疑忽視了行政及立法機關的功能與角色。
值得注意的是,有份審理此案的終審法院常任法官林文瀚在判詞中指出,民事結合與實體婚姻並無本質差異,若制定民事結合法律,將完全衝擊「一夫一妻、一男一女」的傳統婚姻制度。
可見,民事結合問題必須經過深思熟慮,絕不能草率決定。在許多社會中,民事結合實質上等同於婚姻。因此,當三位外籍法官要求香港就民事結合制定法律時,他們實際上已經對香港現行的婚姻制度,即「一夫一妻、一男一女」的架構造成巨大衝擊。
作為立法會議員,筆者認為特區政府在香港社會主流價值強烈反對、完全沒有社會共識的情況下,不應該制定爭議性的法律。香港的行政、立法及司法各司其職、相互監督,司法機構亦不應超越其權限範圍,強迫行政及立法機關在短時間內通過具爭議性的法律。
筆者認為,政府應當果斷決策,不要重蹈W變性人案覆轍,不應再浪費時間和精力,避免引發巨大爭議。此外,在本屆立法會結束前,尚有40多條草案待交立法會審議,為何要倉促提出一條明顯缺乏社會大眾支持的法案?
筆者贊同政府應根據「岑子杰訴律政司司長」案中的判詞第10段(a)(b)節,向法院申請暫緩制定相關法律,並強調政府必須在獲得社會共識的基礎上,方可提出任何涉及香港婚姻制度及其相關權益的法案。
刊於文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