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今日(11日)通過關於香港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決定,清晰列明確保立法會議員符合擁護《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定要求和條件,香港特區政府根據有關決定宣布4位立法會議員喪失資格。經民聯認為,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劃定了底線,立下了規矩,有利於匡正香港立法會秩序,有利於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有利於「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基本法》第104條規定,立法會議員「在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經民聯相信,今次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對香港全面準確貫徹落實《基本法》具有重要意義,香港社會各界應予支持。
事實上,近年部分立法會議員無所不用其極地擾亂立法會秩序,議會拉布無日無之,用各種不同的方式阻撓議事,蓄意妨礙立法會履行《基本法》賦予的職能,大量涉及民生福祉、發展經濟的議案被無理拖延,他們甚至尋求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這些行徑,嚴重損害香港社會整體利益,甚而危害國家安全。
此刻,香港正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嚴重衝擊,經民聯期望,人大常委會作出今次決定後,立法會能重新聚焦應對疫情、振興經濟、改善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