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梁振英正式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政改報告,標誌着香港政制發展「五部曲」,邁出了重要的第一步。在五個月的諮詢期裏,相關官員共出席了二百二十六場諮詢會及活動,收集到超過十二萬份來自不同界別的意見書。可以說,社會各界對香港政制發展的意見,都得到了充分表達。
公開意見書 「無花無假」
根據政府整理的諮詢報告,現時社會有四方面主流意見:一是期望如期於二○一七年落實普選特首;二是按《基本法》及全國人大常委會相關決定,作出理性務實討論,凝聚共識;三是認同於二○一七年成功落實普選特首,對香港施政、經濟和民生,以至長期繁榮穩定,皆有正面作用;四是認同特首候選人須愛國愛港。
對於有人批評政府的總結與歸納,是要為香港普選「暗定框架」,目的是要誤導中央,對此我並不認同。因為上述四點,正正反映了在諮詢期內,立法會內多個黨派、不同界別的團體以及個別人士提交的意見書,以致不同機構進行的民意調查所得的結果。而特區政府亦完完整整公開了超過十二萬份意見書,「無花無假」。
再者,中央政府充分掌握香港情況,如果有人認為中央政府是個「大傻子」,只要特區政府寫個報告,便可以誤導中央,就是太少看中央政府了。
按實際情況定選舉制度
雖然政府已向中央反映社會對「公民提名」的意見,但香港落實普選的大前提,是符合《基本法》及人大常委會規定。既然《基本法》已明確指出,特首候選人提名權力屬於提名委員會,即使社會上有部分人堅持「公民提名」,亦不能改變「公民提名」存在違反《基本法》的憂慮。
此外,部分人喜歡把「國際標準」掛在口邊,指特首普選必須符合國際標準。必須指出,每個地方的選舉制度,都要符合當地歷史文化背景,按照當地實際情況。而「一國兩制」是史無前例,何來國際標準?
政府計畫在年底進行第二階段政改諮詢,屆時可能會提出具體方案。我認為,未來幾個月,各界應在符合《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的規定下,聚焦討論,包括提名委員會的組成、如何按民主程序提名候選人、特首候選人數目上下限等。任何偏離《基本法》的討論,只會令普選遙遙無期。
(刊於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