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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津貼 特事特辦 (林健鋒) – 評論文章

  近日本港的新冠肺炎確診數字略為回落,這固然是全港市民上下一心抗疫的成果。然而,政府應疫情多次收緊防疫措施,各行各業均受到嚴重打擊,不少商戶更被逼停業、僱員被逼停工。租金是商戶面臨的最大挑戰,我促請政府在第三輪抗疫基金中推出特別租金補貼,以解業界燃眉之急。

  疫情下旅客不來港、市民不外出,導致多個行業出現經營困難,甚至奄奄一息。以餐飲業為例,自政府七月中實施禁晚市堂食,大部分食肆即時縮減樓面和洗碗等人手,數以萬計的飲食業從業員即時停工,不少食肆更索性暫停營業白交租金,以減省「燈油火蠟」支出。若疫情持續緩和,政府應考慮放寬晚市堂食限制。

免收六個月水電費

  除工資外,租金、水電煤和差餉等開支是商戶的主要經營成本,我建議政府盡快推出第三輪「防疫抗疫基金」,並引入新思維,推出為期半年的特別津貼,透過特事特辦方式,為商戶提供租金及差餉津貼,以及免收其六個月的水電費開支,讓它們在疫情下仍然能有一息尚存的空間,夥計亦能繼續有工開,達到撐企業、穩就業之目的。

  事實上,面對疫情,不少國家或地區亦有推行租金支援政策。新加坡推出臨時援助措施,容許受疫情影響而無法按時交租的商戶可押後半年交租;澳洲規定業主須為收入大幅減少的商戶減租,並且半年內不得驅趕租戶;加拿大則設緊急商業租金援助計畫,由政府負擔商鋪租金一半,並規定業主最少減租一成五,期間租客必須依時交租。

  當然,香港奉行自由市場經濟,不能用管制形式逼使業主減租,但政府可透過稅務﹑差餉寬減或配對等形式,誘使業主減租,亦可直接補貼租戶。我相信,由政府提供誘因,總比「呼籲業主減租」來得實際。

  此外,本港失業率創下十五年新高,不少市民已加入失業大軍,因此我建議政府盡快推出過渡性質的「失業援助金」,協助因疫情而失業的人士渡過難關。

  我期望,政府推出新一輪抗疫基金時,能突破固有思維,部門之間亦應加強協調和合作。如果因為擔心被扣帽子而畏首畏尾,對租金補助等問題束手無策,政府又如何能夠與企業、市民共渡時艱?

(刊於星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