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在今年《施政報告》第一○七段表示,政府會深入研究全港的公共交通布局,檢視在鐵路網絡擴展下其他公共交通服務的角色。我認為,正如本人參與修訂、並在一月上旬立法會通過的一項議案指出,政府應盡快展開第四次整體運輸研究。
迄今為止,當局進行過三次《整體運輸研究》。第一次是在一九七六年,落實興建地下鐵路系統。第二次是在一九八九年,落實興建包括北大嶼山快速公路、青嶼幹綫、機場鐵路、東涌綫、將軍澳支綫及西鐵綫在內的道路及基建設施。第三次是在一九九七年,隨後制訂了《邁步前進:香港長遠運輸策略》,提出五個政策綱領,包括更妥善融合運輸與城市規劃;更充分運用鐵路,以此作為客運系統的骨幹;更完善的公共交通服務和設施;更廣泛運用新科技來管理交通;和更環保的運輸措施。平心而論,這三次《整體運輸研究》所制訂的策略以及據此落實的交通基建設施,除了提供具質素的公共交通服務之外,對於促進本港社會經濟發展,也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跨境運輸需求大
不過,以往的整體運輸研究都是以香港市內交通為本位,而近年隨着香港與內地交流日益密切,無論人流與物流都形成了龐大的跨境運輸需求。政府在去年十一月向立法會報告,將開展《公共交通策略研究》,除了檢視各項公共交通服務的角色定位,也會就所謂須優先處理的八個課題,例如「的士服務情況」進行「專題研究」,期望兩年內全部完成,現階段卻無意進行第四次《整體運輸研究》。
我認為,相關專題研究缺失整體性思維和前瞻性,容易「見樹不見林」。特區政府應該首先為本港制訂長遠的未來基建規劃,據此再訂立一套全面綜合的交通基建發展策略,其內容至少包括兩個層面:其一,制訂措施完善集體運輸網絡,讓各種公共交通工具有清晰定,相輔相成,維持合理競爭及持續健康地發展。其二,促進區域的發展與合作,包括配合日後落成的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和港珠澳大橋,完善跨境接駁系統和境內交通配套設施,以提升香港作為區域運輸及物流樞紐的地位。
吸納持份者意見
然而,與城市規劃的其他議題一樣,交通基建規劃往往涉及眾多持份者。特區政府必須因應香港不斷變化的社會政治環境,探討新的規劃機制,全面檢討並優化現有的公眾諮詢機制,在規劃階段盡量吸納不同持份者的意見,以免在項目開展之後,才因拆遷、環評、成本效益等問題,備受種種爭議的困擾。有關當局也應從高鐵、港珠澳大橋等工程項目的延誤中吸取經驗教訓,加強相關政府部門在協調和監察等方面的角色,完善有關機制,確保相關交通基建規劃和工程項目能按輕重緩急穩妥有序地落實,為市民提供安全、可靠、具效率兼票價合理的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為此,政府應盡快展開第四次整體運輸研究,以期引起社會討論,尋求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