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剛向立法會提交「電腦化計劃:新行政工作電腦系統」整體撥款2026/27年度的預算開支建議,為數達27.8億元,較2025/26年度的25.2億元增加10.3%。當今步入數碼年代,政府持續提升不同部門的電腦系統和科技應用,乃是完善電子政府服務不可或缺一環,不過與此同時,當局亦要確保善用公帑,特別是在公共財政尚未回復穩定盈餘的時刻,各部門更應恪守審慎理財,方為社會大眾接受。
多年來,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批准在基本工程儲備基金的開支項目下,設立整體撥款分目,涵蓋不同類別的公共工程、土地徵用、非經常資助金及電腦化計劃等方面的開支,其中「電腦化計劃」分目用以支付各部門安裝電腦系統、聘用顧問作可行性研究等所需費用,每項目的開支不能多於2000萬元。這項安排旨在讓各部門加快推行中小型資訊科技項目,持續提升系統及改善運作,省卻為逐個項目申請撥款的程序,提高施政效率,大體而言行之有效。筆者在此提出兩點關注和一個建議,期望拋磚引玉,鼓勵當局繼續完善和用好相關機制。
首先是項目的審批方面,目前的安排是由財政司司長授權數字政策專員,讓他批准撥款下的開支,開支超過上限的項目則須提交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按個別情況審批。筆者認同絕大部分部門都是克盡己職,全力履行推動政府政策的責任,也相信大部分電腦化項目都有其必要。然而,近日發生的連串事故,難免令外界憂慮個別部門的表現甚或利益考量。即使每個項目規模少於2000萬元,27.8億元撥款佔政府開支的比例也不高,但開支金額是否合理,數字政策辦公室是否有足夠「牙力」嚴格審批項目,確實有進一步檢視空間。
設獎勵制度 加快推進
其次是項目表現方面,政府在向立法會提交文件中,羅列了每個年度預算開支涵蓋的項目名稱、所屬部門和金額,數字政策辦公室網頁則提供略為詳細的資訊,政策透明度值得肯定。以2026/27年度為例,預算開支涵蓋的684個項目當中,約八成(548 個)為在2025/26年度或之前開展的項目,其餘兩成為新項目,分別由35個政策局和部門負責,涵蓋了數字政府、提升效率、系統更新和資訊保安等範疇。可是,市民大眾實在難以從數百個項目名稱和描述中,解讀項目(特別是部分橫跨多年的項目)的優次和評價當中效益。筆者雖認同政府所指出,整體撥款安排目的,是讓議會專注處理大型項目的撥款申請,「電腦化計劃」分目只是一項「大數」,日後數字政策辦公室會進一步審視項目和壓縮成本,惟立法會畢竟同樣承擔為公帑「把關」的重責,如何掌握項目表現至關重要。
基於以上兩點,筆者建議秉持現屆政府的施政方針「以結果為目標」,為「電腦化計劃」撥款下不同項目訂立具體的關鍵績效指標(KPI),同時為部門設立獎勵制度,正面鼓勵部門善用公帑之餘,加快推展電腦化和提升業務流程,做到「急市民所急」。這既可為數字政策專員提供客觀準則審批項目,也可將項目轉化為市民「看得見、感受到」的指標,提升公眾的認知度,既不會動搖現有審批機制和施政效率,也可協助議會持續跟進和監察,令開支用得其所。
刊於信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