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港澳研究會近日舉辦「保證港區國安法準確實施」專題研討會,就全面準確貫徹實施《港區國安法》,以及推進「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等範疇,與社會各界進行交流。全國政協副主席、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夏寶龍在致詞時開宗明義地指出,《港區國安法》「護國安、保家安、得民心」,是香港繁榮穩定的「守護神」;制定實施《港區國安法》,是香港回歸以來「一國兩制」實踐發展的重要里程碑,讓香港實現「由亂到治」並走向「由治及興」。
夏主任同時提到,《港區國安法》執行機制最大的特點是「雙執行機制」:中央和香港在執行《港區國安法》中分別承擔各自明確的工作和責任,而中央在處理香港國安問題上,始終承擔最後兜底責任。進一步來說,在中央層面,設立駐港國安公署,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對特區維護國安事務進行監督、指導、協調、支持,並按照《港區國安法》第55條,必要時直接對危害國安案件行使管轄權;在特區層面,設立國安委等一整套維護國家安全機構,依法處理維護國家安全的具體事務,而一般情況下,《港區國安法》規定的國安案件均由特區政府管轄。
就夏主任對《港區國安法》和「一國兩制」的權威闡述和精闢見解,我表示絕對同意,同時深切體會到《港區國安法》的立法原意和重大意義,以及深刻領略《港區國安法》是「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的關鍵所在。國家安全是國家頭等大事,中央對香港國安事務有根本責任,亦擁有完整的立法權、執法權、司法權;而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兩者有着密不可分的聯繫,沒有國家安全就沒有「一國兩制」,沒有「一國兩制」就沒有香港的繁榮穩定。就夏主任提到的「雙執行機制」,我認為是充分體現了中央對香港特區的高度信任和充分尊重;中央始終按照「一國兩制」的方針,解決特區治理中遇到的種種問題,在處理國安問題上也不例外。
然而,總有一些別有用心的外部勢力和政客,為求達到其政治目的而無所不用其極,不停以低劣手段去詆毀、攻擊和抹黑中央和特區政府、《港區國安法》和「一國兩制」。例如英國早前發表的所謂「香港半年報告」,指《港區國安法》瀰漫的恐懼已滲入社會各個層面,特區政府繼續打壓及拘捕民主派人士,我對於此等針對完善選舉制度和《港區國安法》而作出的偏頗失實指控嗤之以鼻。
事實上,自《港區國安法》實施以來,香港社會迅速由「黑暴」橫行、打砸搶燒、動盪不安的黑暗期,回復至平穩安定的常態。市民依法享有的廣泛權利和自由得到切實保障,國際投資者迎來安全和穩定的營商環境,這些都是無法否認的事實,得到香港社會的普遍認同,贏得國際的高度讚賞。英國的報告內容和政客的歪曲言論不分黑白、顛倒是非;惡意污蔑中央對港政策和特區依法施政,對憲法、《基本法》和《港區國安法》等各項明文法規視而不見,對香港市民盼望「由治及興」的主流民意充耳不聞,完全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
誠然,《港區國安法》唯一要旨是維護國家安全,只針對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以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這四類嚴重罪行,是有的放矢;只要嚴格遵守香港法律,無論是香港居民或海外旅客及投資者,只會受其保護,絕不會為其所害。自《港區國安法》實施以來,僅約230人因涉嫌危害國家安全而被警方拘捕,當中約30人完成審判程序,被法院裁定有罪,那些所謂「以言入罪」等謠言,在事實面前不攻自破。
再者,自《港區國安法》實施以來,儘管受環球經濟下行和疫情等因素影響,香港新股集資額不跌反升,更超過7,400億港元;港股平均每日成交額超過1,500億港元,比實施前一年高出近6成。2021年海外及內地駐港公司超過9,000間,創歷史新高;2022年香港又再度獲評全球最自由經濟體。而近期接連在港成功舉辦的國際金融領袖投資峰會、「一帶一路」金融高峰論壇等國際活動,亦足以向全球展示國際金融界對香港的堅定信心,始終不變。
儘管事實勝於雄辯,但外部勢力藉香港遏制中國發展的企圖從未停止,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仍然面臨嚴峻挑戰。當前,香港實現了「由亂到治」的重大轉折,正處於「由治及興」的關鍵時期,我們除了要全面準確貫徹實施《港區國安法》外,亦要多加小心,防患未然,嚴防亂象再現。按照「雙執行機制」,香港應持續完善本地法律,使本地法律與《港區國安法》實現有機統一;其中,特區政府已就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展開工作,會盡快提出修訂建議,適當處理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參與涉及國家安全案件的問題,政府須謹慎研究,令條例符合人大釋法精神。
另外,由於《港區國安法》只針對當時最嚴重和最迫切的四類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而《基本法》第23條規定應當予以立法禁止的七類行為中,《港區國安法》只涵蓋了其中兩類,即分裂國家和顛覆中央人民政府,未能完全杜絕所有國安風險,例如叛國、煽動叛亂、外國政治團體在香港進行政治活動、竊取國家機密,以及本地政治團體與外國政治組織聯繫等。行政長官李家超最近表示正草擬《基本法》23條立法第二稿,希望今年、最遲明年完成立法。我認為是展示出特區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決心,絕對值得支持,期望政府在立法時仔細研究各種可能性及相關法律盲點,更要與時並進,確保立法後能管用有效,達到最高安全系數。
最後,《港區國安法》第6條規定,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國人民的共同義務。夏主任亦指示香港要扣好國家安全教育的「第一粒扣子」,我認為特區政府須持續加強香港社會對《港區國安法》的學習、宣傳和教育工作,不斷增強全社會維護國家安全的意識,特別要着力青年的國安教育,從小培養他們的國安意識和愛國情懷;亦要做好公職人員的國安培訓工作,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
世界正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香港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機遇與挑戰並存。在「一國兩制」下,香港有「背靠祖國、聯通世界」的得天獨厚優勢,發展前景無可估量。香港社會須團結一致捍衞國家安全、維護香港穩定,充分發揮「一國兩制」的優勢,廣泛開展國際合作,積極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在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進程中發揮更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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