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回歸祖國二十二周年之際,香港因為修訂《逃犯條例》的爭議而引起多次示威遊行,更引發一場觸目驚心的衝擊立法會暴動。看到立法會滿目瘡痍,實在令我痛心不已。
遊行示威是《基本法》賦予市民的權利,但必須在和平、合法的基礎上進行。縱使對政府有何不滿或示威者有多崇高的理想,對於任何訴之於暴力的破壞行徑,市民都應予以嚴厲譴責。
反對派不割席只為選舉
一直以來,香港以良好的治安、尊重法治舉世聞名,然而這次暴力衝擊後,社會上卻蔓延一種同情暴徒的氛圍。反對派人士在社交網絡上宣揚衝擊議會無罪,卻將一切責任推卸給政府,更污衊警方放軟手腳,擺「空城計」。
反對派不但不譴責暴力,更提出「不割席、不指責」,只會讓年輕人認為暴力行徑是義舉,日後為求達到目的,任何違法事情都可以做,更讓年輕人誤以為可以通過暴力出位,可以賺取「人民英雄」的光環。這樣的態度,是真正幫助年輕人,還是將更多年輕人推向深淵呢?反對派平日口口聲聲說尊重法治,追求平等公義,但在這次事件上助長暴力、包庇暴徒、美化衝擊行為,將法治通通拋諸腦後。
誠然,一些溫和反對派並非真正崇尚暴力,這次對暴徒的「寬容」,只是因為區議會及立法會選舉在即,他們無非是怕被指責「割席」的折衷之法。但由新聞畫面可見,他們根本無法控制激進年輕人的暴力行徑,亦得不到激進派的認同。
一些激進分子表示,遊行示威已經無用,非要用暴力對抗政府不可。他們聲稱政府麻木不仁,沒有回應他們的訴求。然而,不正正是經過兩次和平遊行後,行政長官誠懇道歉,改變初衷,暫緩修例嗎?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應是有所為,有所不為。暴徒在議會內塗污區徽,展示龍獅旗等所為,明顯是宣揚「港獨」,挑戰一國兩制的行徑。難道政府就要屈服於暴力之下嗎?
我相信絕大部分市民及年輕人都熱愛香港,不希望香港遭到破壞。政府應通過不同途徑接觸年輕人,疏導年輕人的情緒,了解他們的訴求;年輕人亦應放下成見,不設前提,坦誠溝通,務求令社會早日恢復秩序。
(刊於星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