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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國歌天經地義 (梁美芬) – 評論文章

上周六香港專業進修學校(港專)的應屆畢業禮上有兩名畢業生違反校規,在奏唱國歌時拒絕肅立。國歌奏唱約10秒時突然停止,校方宣布暫停畢業典禮,並將拒絕在奏國歌時肅立的畢業生請出會場。事後校長陳卓禧先生在校園與一眾被逐學生對話時亦直斥其非,並強調港專作為愛國愛港的學校,學生需要尊重畢業禮場合和校方立場,並且在愛國一事上「沒有任何妥協餘地」。

好一句「沒有任何妥協餘地」!當日涉事畢業生據說修讀社工系,他們口口聲聲說當時只是靜坐抗議,沒有展示標語或騷擾典禮進行。但從部分傳媒披露的報道中可以看到,涉事學生在離場時不顧校方的阻攔,曾公然展示準備好的抗議標語,其後更聚眾在會場外高舉含有國歌歌詞的標語,及高叫口號,要求與陳校長對話。

首先,學院畢業禮標誌着學生從學校步入社會的轉折點,是全體應屆畢業生的一件盛事。而貴為莘莘學子,遵守校規本就理所當然。陳校長為人師表,亦有責任向學生灌輸正確的國家觀念與價值觀。筆者十分欣賞陳校長那種面對不公義能直斥其非的勇氣和魄力。在學生態度極為輕佻的挑釁下,他不僅沒有退縮,更理直氣壯地指出在回歸前因懸掛五星紅旗、奏唱國歌所遇到的種種困境,既捍衛了校方的立場,更為在場的肇事者上了一堂歷史課。

本地國歌法未制定盼教局訂指引

這次事件除了彰顯陳校長作為教育者的擔當與勇氣,亦能引起廣大社會的反思:為什麼在今天的教育制度下,學生會衝擊校園、在畢業禮上做出各種不敬行為?在各種正式場合下抗議、渲染仇恨情緒的行為層出不窮。過去,不少院校管理層對這些行為採取「綏靖政策」,不斷強調學生與學校應互相尊重。但校方對學生固然「恭敬有加」,而學生對別人,對學校、社會,乃至國家的尊重卻每况愈下。在同學走上歪路之際,如果校方、家長不能及時予以指正,則成了放任自流,讓他們在錯誤的道路上漸行漸遠。本地《國歌法》尚未制定,在落實前亦可預見困難重重,希望教育局和不同的辦學機構都能積極制訂指引和清晰校規,採取循循善誘的方式,讓同學對國歌、國情有更深認識,培養尊重自己國家民族、國民身分的意識。

 

(刊於 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