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昨通過基本法附件一、二的修訂,即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的產生辦法。至此,全國人大為完善香港的選舉制度一錘定音,既是香港發展的里程碑,也是「一國兩制」發展的里程碑。
首先,中央強調「愛國者治港」,並決定完善香港選舉制度,是一脈相承的必然結果。換言之,確保愛國者治港,是香港選舉制度必須遵從的原則和底線。新的選舉制度安排,既可確保「愛國者治港」,擴大香港社會均衡有序的政治參與,又豐富了議會的組成方式,意義深遠。
過去每逢行政長官、立法會和區議會選舉,政改和普選議題都成為「必問必答題」,候選人往往疲於應對政治議題,無暇關顧香港的社會民生和長遠規劃。這次中央完善香港選舉制度,起到撥亂反正、正本清源的作用,讓議會去「泛政治化人」,讓日後選出的特首能夠聚焦發展經濟、改善民生,以及解決深層次矛盾。
其次,中央完善香港選舉制度,整個過程以「三步走」的方式進行,是理性的決策和務實的態度。「三步走」由全國人大制訂基本框架、之後由人大常委會對選舉辦法作具體修改,以及進入香港本地立法階段,修改本地法例。
接下來,特區政府將展開本地立法的工作,行政和立法機關都要為此「開快車」。我本人必定會與建制派議員團結一致,做好審議本地立法的工作,同時向自己所代表的業界以至社會各界,解釋完善選舉制度以及落實「愛國者治港」的必要性及重要性。
香港人必須務實地認清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這一點從來沒有改變。「一國兩制」能否行穩致遠,最終繫於中央對香港的信任,並非一些人口中所說的「國際標準」,更非西方所謂的「以規則為基礎的秩序」。因此,置身大國角力風眼中的香港,根本沒有可能獨善其身;在「國之大者」的問題上,香港也沒有任何模糊的空間,必須表明立場、堅守原則。
最後,中央完善香港選舉制度,促使行政立法精誠合作,是利國利港利民的舉措。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將會有助於立法會與行政當局之間彼此良性互動,和衷共濟,從而建立良好、緊密、具建設性的工作關係。當行政和立法機關運作更加暢順,共同實踐「以民為本」的施政理念,必將推動香港長期繁榮穩定及長治久安。
(刊於文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