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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案順利通過 是社會共識民之所向(胡劍江) – 評論文章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昨日完成三讀,周六將會刊憲生效。《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與香港國安法緊密銜接、兼容互補,進一步完善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

筆者對於條例順利通過感到非常高興和激動。因為香港特區終於補上了維護國家安全的短板,為香港進一步做好維護國安工作,保障長治久安提供了重要制度支撐。此次立法順利完成也體現了社會各界團結一心,積極支持特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憲制責任,整個過程充分反映香港由治及興新階段的愛國愛港新氣象。當維護國安的法律屏障越牢固,香港由治及興的基礎越堅實,香港的獨特地位和優勢就越能彰顯,我們工商界人士相信,未來的營商環境將更加穩定,更加有生機,相關法律將為香港的發展和國家的安全保駕護航。

鞏固獨特地位和優勢

條例草案從刊憲,提交立法會首讀和二讀,到法案委員會共44小時的審議,再到立法會加開大會恢復二讀辯論、三讀。整個過程完全依照香港立法的法定程序,體現了香港行政、立法機關的通力合作、高效高質。

儘管美西方政客及別有用心的外國媒體,屢屢對香港立法維護國家安全進行抹黑,攻擊此次立法「太快、太急」「立法會被迫倉促立法」云云。但事實上,香港特區自行立法維護國家安全是基本法明確規定憲制責任,維護國安立法在2003年已有了框架,但當年因種種原因未能完成立法。近年來,香港經歷了2014年非法「佔中」、2019年修例風波等事件,「一國兩制」實踐面臨嚴峻挑戰,全社會意識到香港存在國安漏洞,深深體會到國安港安才能家安的道理,凝聚起支持盡快完成維護國安立法的最大共識。

中共二十大報告指出,「國家安全是民族復興的根基,社會穩定是國家強盛的前提。」國安才能港安,國安才能家安。保國家安全就是保「一國兩制」,就是保香港繁榮穩定。沒有安全穩定,一切無從談起。

輕裝上陣開創發展新篇章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丁薛祥早前明確指出,當前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形勢仍然十分嚴峻,香港目前最重要的事項,就是要盡快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這次立法是人心所向、民之所盼,相信一定能順利完成,這是保障香港安全繁榮和長治久安之法。

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主任、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夏寶龍強調,中央對「一國兩制」的政策不會改變,形容香港特別行政區是國家的「掌上明珠」,不容任何人破壞香港的繁榮穩定。香港正處於由治及興的關鍵時期,機遇與挑戰同在,壓力與動力並存。夏寶龍主任用「掌上明珠」形容香港,給750萬香港同胞以巨大鼓勵,讓香港社會對發展前景充滿信心。

此次《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立法是特區政府立足於現行普通法制度下,充分結合參考香港現有法律和實際情況下的審慎立法,絕大多數罪行的罰則遠較其他普通法地區的相關法律寬鬆得多,呈現出寬嚴相濟、重視實際情況的特點,體現了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高度自信,平衡兼顧國家安全與市民權利的穩健成熟立法。

條例草案順利通過既是社會共識,也是民之所向。香港終於能集中精力拚經濟、謀發展、惠民生,實現再次騰飛,開創新篇章。

刊於大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