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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化稅制 當務之急 (林健鋒) – 評論文章

政府日前舉辦「稅務新方向高峰會」,就稅制改革廣納意見,以制定具前瞻性的政策及措施。面對全球激烈的競爭,香港不能故步自封,我在高峰會上提出引人集團虧損寬免、放寬港人在內地工作滿一百八十三日便須繳付內地稅款的規定、檢討《稅務條例》第39E條、推動綠色債券發展等建議,期望當局以新思維檢視稅務措施,以達至便利營商,振興百業。

花無百日紅 須保持競爭

香港一向以簡單稅制和低稅率吸引投資。可是,「花無百日紅」,周邊城市包括新加坡和台灣等,近年均以積極進取的稅務攻勢吸引人才和企業落戶,香港要維持競爭優勢,必須急起直追。

香港總商會多年來提倡引入「集團虧損寬免」及「本年虧損轉回」,我認為,政府宜積極考慮引入有關安排,以鼓勵企業在香港投資,並鼓勵它們在香港設立地區總部。

過往政府表明不會研究有關建議,主要理由是擔心有潛在逃稅風險。其實,《稅務條例》第61A條目前已有效查出和懲處逃稅。如有需要,當局可修例處理,而不應「一刀切」拒絕提升稅制競爭力的可能性。

「大灣區」發展將成為亞太區的「經濟新引擎」,亦是香港百年一遇的發展良機,惟現時港商及港人在內地營商及工作,遇到不少稅務限制,窒礙港人大展拳腳的空間。目前港人在內地工作累積或超過一百八十三日,便須繳付內地稅款,我建議特區政府與內地有關部門磋商,讓內地仿效歐洲制定的《邊境城市稅務條例》,容許在內地工作的港人,只需繳付香港稅項。

大灣區發展 為港商拆牆鬆綁

此外,工商界多年來均要求政府檢討《稅務條例》第39E條,讓港商就免費提供予內地使用的機器及工業裝置,同樣可獲得香港的折舊免稅額。我期望新政府能考慮放寬有關安排,為港商拆牆鬆綁。

面對周邊城市的競爭,香港必須加強自身優勢,切忌抱殘守缺。香港有望在大灣區發展中擔任重要角色,以趕上內地經濟高速發展的快車,但大前提是在稅制改革上必須做得快、狠、準,制度上亦要突破條條框框,讓香港經濟發展取得突破。「兩級制利得稅」和「研發開支扣稅」都是從善如流的措施,我期望日後能促成政府與商界作進一步交流。

(刊於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