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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釋法反「港獨」 一錘定音息風波 (林健鋒) – 評論文章

今次人大釋法,不但明確規範了公職人員的宣誓要求,列明未合法宣誓或拒誓者不得就任;更表明「港獨」分子絕不可能成為立法會議員。梁頌恆、游蕙禎在宣誓時公然發表「辱國」、「港獨」言論,已經觸及了「一國兩制」的原則底線。人大釋法發出強烈警示:國家安全的紅線不可碰,任何人企圖在香港搞分裂,將立法會變成鼓動「港獨」的平台,衝擊「一國兩制」底線,中央必會強力反制,絕不會手軟;中央政府對於依法採取有效措施、打擊和遏制「港獨」勢力滋長蔓延,立場鮮明、態度堅決,絕不會容許「港獨」分子就任立法會議員。

正本清源 撥亂反正

梁頌恆及游蕙禎在宣誓時以粗言穢語侮辱國家民族,公然展示「港獨」標語,已經觸碰了「一國兩制」的原則底線,違反了國家憲法、基本法和香港有關法律。宣誓風波所引發的後遺症已經不斷浮現,立法會近幾次會議都陷入了嚴重混亂,梁游兩人多次暴力衝擊會議,導致立法會三番四次出現流會,更有保安員因而受傷入院。本屆立法會自從第一日開始就深陷於宣誓風波之中,處於半癱瘓狀態,多項議案、政策難以審理,全港社會都付出了沉重的代價。

事實上,社會各界都期望早日終止宣誓風波,否則司法覆核官司一直打下去,一直打到終審法院,所需的時間至少幾個月以至更長時間。在司法訴訟期間,立法會勢將陷入長時間的混亂,每次會議都是吵吵鬧鬧,流會收場,社會對立內耗不會停止,立法會將長期陷入空轉。社會各界都期望人大釋法可以及早平息這場宣誓風波,讓立法會可以集中精力做實事。

今次人大釋法明確規定了三方面的內容:一是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是參選或者出任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公職的法定要求和條件;二是關於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規定的「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的含義;三是關於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規定的依法宣誓的法律約束力及其法律責任。人大釋法就第一百零四條的宣誓要求、含義、法律責任等不同方面作出了全面的解釋,為解決宣誓風波提供了權威性的法律根據。議員宣誓是莊嚴的事情,法律上亦有嚴格要求,今次釋法澄清了誓詞不能畫蛇添足,從法律上釐清了宣誓風波的各種爭議。

顯示中央打擊「港獨」決心

今次人大釋法表明,「港獨」分子絕不可能成為立法會議員,充分顯示中央打擊「港獨」的決心和意志。「港獨」是香港社會一條不容逾越的紅線。基本法在序言中開宗明義表明,國家在香港實行「一國兩制」,既是為了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也是要保持香港的繁榮和穩定。「港獨」現已成為香港社會的毒瘤,帶給香港社會的只會是無盡的災難。如果任由「港獨」分子堂而皇之參選進入立法會,必將嚴重衝擊「一國兩制」,損害香港繁榮穩定,禍害香港。打擊「港獨」關係香港的長治久安,關係港人福祉,中央政府對於依法採取有效措施、打擊和遏制「港獨」勢力滋長蔓延,立場鮮明、態度堅決,絕不會容許「港獨」分子就任立法會議員。人大釋法就是發出強烈信息:依法懲處「港獨」,絕不姑息,絕不手軟!

人大釋法「遏獨」,出發點既是為了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也是為了維護港人福祉,保持香港的繁榮穩定長治久安。各界應體會中央的苦心,支持釋法決定。

(刊於文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