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

經民聯倡中央「公積金」取代強積金
營造多贏局面

img_2413
經民聯主席盧偉國表示,聯盟就強積金「對沖」問題建議的新方案,兼顧僱主、僱員和各持份者利益,亦有助勞資雙方為完善的退休保障制度尋求共識。

經民聯主席盧偉國今天(11月28日)會見傳媒時透露,經民聯就處理強積金「對沖」問題提出新的建議方案,方案包括取消現行強積金制度,由新的中央「公積金」取代,並交由政府、金融管理局或指定中標受託人管理和營運。在新方案下,僱員不用供款,僱主的供款比率增至僱員月入6%,政府亦須加入供款及另設遣散、失業及傷殘補助金。聯盟相信新方案可兼顧僱主、僱員和各持份者利益,並有助勞資雙方在處理強積金「對沖」問題上,尋求較佳的共識方案。

盧偉國表示,強積金制度自2000年12月實施以來,一直受到廣泛批評,包括受託人管理費高昂,在長期低息的情況下,回報亦不理想,制度未能好好發揮退休保障的功能;供款制度對僱傭雙方的現金流亦造成影響,令僱工可支配收入不足;勞資雙方就強積金「對沖」問題上亦存在差異,難以達成共識。經民聯為早日凝聚社會共識,積極開展研究工作,期望在兼顧僱主承受能力和僱員權益保障的前提下,尋找處理退休保障和強積金「對沖」問題的較佳方案。

盧偉國透露,經民聯建議取消現行強積金制度,由新的中央「公積金」取代,透過單一機構,由政府、金融管理局或指定中標受託人管理和營運。在新方案下,僱員不用供款,僱主在現時按僱員月入5%供款的基礎上,增加供款月入1%,合共供款6%。另外,政府加入供款,金額為僱員月入1.5%。若僱員認為「公積金」具有吸引力,亦歡迎自願供款。聯盟又建議取消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政府另設遣散、失業及傷殘補助金,維持僱員在特別情況下可獲得財政支援;僱員退休後,可取回月入7.5%供款和相關累算權益,毋須「對沖」。

在新方案下,經民聯以2015年的數據為基礎,初步推算僱主的額外承擔約為每年52億元。而政府額外負擔約為78億元;遣散補助金方面,估算總開支約為9億元;傷殘補助金方面,估算每年撥備需要28.8億元。盧偉國表示,綜合以上各項,政府每年額外負擔約為115億元。他在回應記者提問時表示,「政府加入供款是可取的方式。社會資源須恰當地運用,政府願意做好退休保障,金額亦是負擔得起,聯盟希望商界及政府對整個制度都有貢獻,達致多方共贏的方案。」

盧偉國又表示,相信聯盟提出的方案在兼顧僱主、僱員和各持份者利益的同時,亦有助勞資雙方破除對立,為完善的退休保障制度尋求共識。他表示,聯盟已就方案與各大商會、勞工團體進行溝通,他們認為方案創新,值得探討,希望引起社會討論,有關溝通是好的開始。他又指,聯盟會將詳細計劃書提交予特區政府,期望政府認真考慮和採納有關建議,為建立完善的退休保障制度邁出重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