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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改方案有四大亮點 工商界顧大局挺普選 (林建岳) – 評論文章

特區政府昨日正式公布2017年特首普選方案,方案主要有四大亮點:一是方案既嚴格按照人大「8.31決定」框架辦事,又盡可能擴大民主成份,為香港鋪平了特首普選之路;二是將特首參選門檻由八分一提名降低至十分一,令更多有意參選人士能夠「入閘」競選;三是在「入閘」後引入競選安排,讓候選人通過發表政綱和宣傳,參與論壇等,爭取提名委員支持,體現公平、公正、透明的競選;四是提名委員會以無記名投票方式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提名委員可自由提名心儀的參選人。行政長官普選安排是本港有史以來最民主的制度,可以讓全港500萬合資格選民,在2017年歷史性第一次以「一人一票」選出下一任行政長官,這不僅是香港政制發展的重大跨越,也是國家的歷史大事。工商界雖然有人擔心普選衍生福利主義,但工商界從香港整體利益和700萬港人福祉的角度,旗幟鮮明持政改向前,期望通過落實普選解決困擾香港社會多年的政制爭拗,令香港社會能夠集中精力解決各種經濟民生問題。希望掌握關鍵少數票的反對派議員能夠以大局為重,給普選放行。

降低參選門檻  增強選舉競爭

特區政府公布的普選方案,既嚴格遵從人大「8.31決定」框架,又盡可能增加民主成份以及參選空間,是一個合憲、合法、合情、合理的方案。其中,方案將特首參選人的「入閘」門檻大幅降低,由現時需要150名即八分一選舉委員會委員提名,降低至120名即十分一提名委員會委員提名,讓有志參選的人士更容易入閘參選。任何符合基本法規定資格的人,都可以向提名委員會委員爭取提名,沒有任何不合理的限制。同時,為了容許更多人士參與選舉,以給予提名委員會有較多選擇,方案還特別建議每名委員只可推薦一名參選人,並設立現行制度沒有的推薦上限,每名參選人可獲得的委員推薦數目上限為240名。這樣的安排,可容許最少有5個和最多有10個參選名額。其中,可以有一至兩位反對派人士入閘參選。

參選人在入閘之後,有一個競選過程,通過舉辦選舉論壇,讓參選人有公平及充分的機會向提名委員會全體委員以至市民大眾解釋其政綱和理念,使得提名過程既保持透明度,有具有競爭性。參選的反對派人士也可以在這個過程中爭取提委和市民的支持。只要不帶政治偏見的人士,都會認同政改方案已經盡量擴大民主成份,讓有志參選人士更容易「入閘」,這個方案也給予了反對派很大的空間,是值得社會各界包括反對派議員支持的普選方案。

不要幻想中央會在底線上讓步

不容回避的是,普選是一個極具爭議的話題,社會上不同政治光譜和不同持份者對普選方案的立場和意見確實分歧很大。現在的問題是,我們要落實普選,就必須在基本法和人大決定的基礎上尋求共識。特區政府提出的普選方案,可以說達到了以下幾個重要的要求:

一是方案是符合基本法和「8.31決定」的有關規定,是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方針和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作為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區域的憲制地位;二是方案是符合基本法有關特區政治體制設計的四大原則,即兼顧社會各階層利益、有利於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循序漸進,和適合香港實際情況;三是方案在實際操作上是切實可行、具透明度,並有利於確保選舉能公開、公平、公正地進行;四是方案能有助回應社會各界人士要求如期落實行政長官普選、讓香港政制向前發展,不要原地踏步的強烈訴求;五是方案在眾多不同的意見中力求平衡,能爭取多數市民、立法會、行政長官及中央接受,讓普選行政長官的目標得以落實。

有一些反對派人士至今仍然幻想像2010年審議政改方案時般,中央會在最後時刻作出重大讓步。這顯然是不現實的。必須要看到的是,2010年的政改方案,人大決定並沒有就具體就方案內容作出規定,而人大「8.31決定」已經為特首普選安排訂定了框架,對其中的核心要素都有明確規定。人大決定具有憲制性的法律效力,是不可能改變的,中央不可能在人大決定的原則底線上作出讓步。

工商界以整體利益為重支持普選

政制發展與經濟民生和營商環境息息相關。政制原地踏步,不僅市民無緣一人一票選舉特首,更會因為普選落空而令政爭沒完沒了,社會更加撕裂,勢必影響香港的投資環境,動搖外來投資者的信心,最終令香港被邊緣化。香港工商界確實有人擔心普選令香港滑向福利主義,損害香港的競爭力。不過,這次工商界人士相繼發聲支持落實普選,態度鮮明地支持政改向前,反映工商界從香港整體利益和700萬港人福祉的角度看待普選,和廣大市民一樣,期待香港在基本法和人大決定的基礎上順利落實普選,從而解決困擾香港多年的政制爭拗,令香港社會能夠集中精力解決各種經濟民生問題。

事實上,不同階層、不同界別的人士,都會有不同的利益考慮。但如果每個人只是盯着自身的利益而不顧香港大局,普選將不可能實現。反對派對於政改固然有自身的考慮,但不可以一己之私否決廣大市民期待的一人一票選特首。政改獲得通過,對香港的民主進程、對市民的福祉以至對反對派溫和力量的發展,都是有好處的。溫和反對派議員應該理性務實支持通過特區政府提出的普選方案。

 (刊於 文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