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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置式監管」有助建立高質素具公信力投資市場 (張華峰) – 評論文章

「上市監管架構改革」諮詢總結塵埃落定,一如市場所料,礙於群情洶湧,當日的「雷聲大」建議,只換來「雨點小」結論,大部分關乎擴充證監會權限的建議均不獲接納。證監會「擴權」受挫,一眾金融老千視之為一大喜訊,心想繼續可在股票市場任意妄為,剝削小股民的血汗金錢。

雖然架構上證監會的權力沒有擴大,上市監管委員會(LRC)亦成立無望,但證監會已明言將強化「前置式監管」,主動監控新股質素,並盡早出手調查和打擊可疑不當活動。「前置式監管」是證監會的尚方寶劍,只要運用得宜,一樣可以強勢打虎,杜絕「老千股」的不軌企圖。

證監會嚴打老虎雖有助提高市場質素,但執法永遠只是治標之策,要真正治本,維持一個優良和具公信力的金融證券市場,其實要靠所有同業和上市公司自律自重,並加強企業管治,不應只求追逐短線私利巧取豪奪,損害投資者利益,令市場變為賭場。話說回頭,有人說這次上市變革失敗是證監會打敗仗,更說證監會是「大讓步」或「大輸家」。

然而,熟知香港金融證券發展歷程的人都會知道,2002年「仙股事件」後,時任財政司司長的梁錦松也曾展開全面諮詢,建議把港交所的上市監管權移交證監會,但最終也是敵不過市場的強烈反響而告吹收場。

市場強烈反對證監會參與上市監管,說到底,並非此舉不利香港金融證券市場發展,而是當中關乎太多人的商業利益和利害關係,實在難以撼動。因此,證監會這次膽敢再次觸碰這個「上市監管權」的燙手山芋,圖爭取更多權限以捉拿金融老千,確是勇氣可嘉。即使改革最終鎩羽而回,起碼能喚起各界對香港市場質素、監管角色、投資者信心等議題的重新思考和討論,為市場帶來深遠影響。

證監會明言將善用「前置式監管」這把尚方寶劍,全力狙擊金融老千。那另一邊廂的港交所,又會否克盡己職,履行其「前線監管者」的角色?過去一年,港交所在監管上市事宜方面明顯加大力度,例如主動勒令財務高危的上市公司除牌,又出手叫停個別上市公司的「不合理供股合股」大計等。港交所忽然積極主動監管上市公司,希望這不是為了捍衞上市監管權的門面工夫,而是真心重視上市公司質素,未來仍會嚴格把關,做足本分。

合力做好上市審批工作

香港金融證券市場規模愈見龐大和複雜,單靠證監會獨力執法,恐難以完全狙擊不良股份,假如港交所和證監會能拍住上,雙劍合璧,合力做好上市審批、監管和執法工作,不再糾纏於「誰管誰」的權力之爭,即使上市監管架構沒有重大變革,相信也能有效阻截「老千仙士股」經常以合股供股等財技剝削小股東利益,建立健康有序和具公信力的優質金融證券市場,增加投資者的入市信心。

此外,要全力促進香港金融證券市場繁榮發展,除了做好前線把關和後防監管工作,也得在宏觀政策上多作思量。根據上周五公布的「上市監管架構改革」諮詢總結,原來建議成立的上市政策委員會(LPC),雖然會由委員會降級為小組(Panel),亦不會擁有制訂上市政策的權力,但正如證監會主席唐家成日前接受傳媒訪問時所言,LPC的成員包括證監會、 港交所及上市委員會的代表,各方能在同一平台上及早討論政策事宜,也能促進政策的有效制訂。

證監會和港交所一向予人面和心不和之感,在不少議題上也各有看法和盤算。這次「上市監管架構改革」諮詢未能達成突破變革,證監會無法透過設立LPC直接介入上市政策,可說是證監會和港交所「因了解而分開」,但分開後也得繼續做朋友,繼續保持溝通。

假如透過LPC能加強雙方的溝通,定能減低當中的內部矛盾,惠及香港金融證券市場的發展。完成了「上市監管架構改革」的諮詢總結後,市場下一個關注點將落在「同股不同權」、「成立創新板」及「提高主板/創業板上市門檻」的諮詢總結,證監會及港交所如能透過LPC多加交流,相信有助合力制訂一套切合香港長遠需要的政策,吸引更多「新經濟」新股在港上市,激活香港股市成交。

引進惠及中港金融互動政策

除了證監會和港交所,港府的角色當然也不容忽視。本港宜加強政府在金融領域方面的行政主導角色,因為今後香港不少金融政策也要配合國家的主旋律,例如大灣區和「一帶一路」等發展大計。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上任後牽頭成立了金融領導委員會,並由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出任委員會主席,委員會成員包括金融發展局主席查史美倫等各界金融領導和精英,為香港未來的金融發展路向把脈。

金融業界對此期望甚殷,因陳司長和查太熟知香港金融市況,而金發局近年發表的研究報告,當中也有不少建議值得香港參考。

業界期望金融領導委員會能擔當「火車頭」的角色,一方面帶領證監會和港交所做好香港的金融市場監管和發展,另一方面,又能與中央加緊溝通,引進更多惠及中港金融互動的政策(例如「新股通」、容許香港券商在大灣區開設營業點,服務大灣區的投資者等)。

只要港府、證監會和港交所各司其職、緊守崗位,定能把香港奉行多時的「三層規管架構」完美演繹,締造更優質、更公平、更有效率的良好投資環境,吸引更多中港及國際資金來港投資,達到長做長有的效果,帶動港股成交更上一層樓。

(刊於信報)